燃气收费系统分享非居民用气价格与居民用气价格将一致

2020-10-30

燃气收费系统分享非居民用气价格与居民用气价格将一致

非居民用气价格与居民用气价格由政府定价且前者价格高于后者是目前燃气行业的普遍现状,笔者预测两者价格将一致的理由为以下三点:

1、根据我国价格法二十一条规定:“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上述确定的几项差价中并没有就消费相同商品时,不同主体间差别定价作出规定。因此,对非居民与居民间政府制定不同的价格而言,其具不具备法律授权,有待商榷。

就成本而言,非居民用户单位用气量对应成本低于居民用户,同时其用气数量应该享受批发价,这样说不知会不会遭到反对?市场供需方面,除冬季外,其他时间段,燃气供应至少是平衡的。

就社会承受能力而言,非居民用户未必高于居民用户,因为随着我国基本社会保障的完善,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享有完善的基本生活保证,而非居民用户则完全是“自然法则”、“优胜劣汰”,同时,在纳税、解决就业方面,非居民用户却承担着更大的贡献值。

2、从近几年的国家经济政策来看,为了稳定经济增长,国家持续采取减税、降低公共产品价格等措施,目的就是放水养鱼,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生存及发展。水、电、气等方面的差别定价,不再符合当前的政策导向,有可能予以修正。

3、尽管之前的差别定价产生的更大价差,使得非居民用户成为燃气公司高毛利来源的主体,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燃气公司为提升用气数量,越来越多的与大用户采取协商气价的方式进行气价优惠,这些也为“同气同价”进行了铺垫。

此外,现实中差别定价在燃气公司与上游结算时的比例确定、冬季供气中获取政府补贴方面带来了很多麻烦。当然,如果“同气同价”成真,短期内必定影响燃气公司的收益,但基于前两点的理由,这一变化应该概率较大。


分享到